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 30 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
如在 30 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 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47
18% 、59
71% 、71
13% 和 62
41% ,且前五大客户有一定变动
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并说明: (1)主要经销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等,经销产品的最终去向,经销商的库存情况,结算方式,是否为买断销售,是否存在退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补充披露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获取方式,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背景、定价政策及销售占比发生变化的原因;(3)补充分析前五大客户变动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分析客户变化的真实性,详细说明对发行人客户进行核查的方式、内容与比例, 说明核查结论并明确发表意见
2 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216
55 万元、 193
63 万元、 1,492
07 万元和 947
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 (1)外销的国家和地区,外销的内容、价格、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结合外销国家下游产业的情况,分析发行人销售价格、数量变动的合理性;(2)以表格形式列示外销主要客户的名称、销售产品、数量、金额及占比,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获取方式: (3)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海外销售收入增幅较大的原因, 海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