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VIP免费

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1页
1/7
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2页
2/7
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第3页
3/7
云南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2001 年 3 月 30 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00 年 279 号)和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建设各方质量责任,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云南省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大中型防洪、除涝、灌溉、地方电力(1 万 KW 及以上电站,110KV 及以上线路及输配变电工程)、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 云南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各地州市水利水电(力)局受省水利厅的委托负责本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质量检查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条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纳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所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第九条 建设各方应当严格根...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云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旅传媒+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传播文化,成就未来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