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前检查技术法律规范和相关工作制度产前门诊工作制度1、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德法律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2、热情接待,态度和气,周到服务,廉洁行医,树立良好的医务人员形象。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定期紫外线消毒。4、 根据产科门诊工作常规进行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帮助孕妇孕早期建卡建册,法律规范填写保健卡及手册、门诊登记册及处方等,仔细详细检查、核对。5、积极宣传孕期妇女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特点,尽可能解除她们精神和心理上的负担;积极宣传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知识。6、严格操作规程,检查应仔细,动作要轻柔,操作要法律规范;对疑难问题,应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断和处理,仔细法律规范地书写病历。7、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追踪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在保健卡(病历)上作特别标记. 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8、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9、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10、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11、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产前诊断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一、严格遵守《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法律规范职业道德行为,严禁向病人索、拿、卡、要和以医谋私。二、严禁非医学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三、所有操作必须在孕妇及其家属了解该技术的目的、局限性和风险性,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四、所有操作必须按常规进行,手术操作后应做好手术记录。五、染色体核型分析报告,须由 2 名经认证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签发,审核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六、产前诊断适应症:1、35 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2、产前筛查后的高危人群。3、曾生育过染色体病患儿的孕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产前检查怀疑胎儿患有染色体病的孕妇。5、夫妇一方为染色体异常携带者。6、孕妇可能为某种 X 连锁遗传病基因携带者。7、其他如:曾有不良孕产者或特别致畸因素接触史者。七、产前诊断时间。1、早孕绒毛采样检查应在孕 8-11 周进行。 2、羊水穿刺检查应在孕 16-21 周进行。3、脐血管穿刺检查应在孕 18-24 周进行。八、穿刺禁忌证1、术前感染未治愈或手术当天感染及可疑感染者。2、中央性前置胎盘或前置、低置胎盘有出血现象。3、先兆流产未治愈者。 4、术前两次体温检测高于 37.5℃暂缓。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