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 品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制 度1 范围1
1 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出厂前满足要求,减少过程异常情况的出现,减少客户抱怨,保证产品质量,力促产品质量稳定可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工序中未达到质量事故程度的质量问题的监督与考核
1 质检部负责公司各工序产品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进行反馈、汇总、分析及考核工作
2 烧结厂、第一炼铁厂、第二炼铁厂、炼钢厂、中板厂、厚板厂及轧钢厂负责配合质检部进行相关抽检工作,并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标识,并在限定时间内落实责任人、完成整改报告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
1 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按其影响程度分为:一般问题、严重问题
1 一般问题:对下道工序或产品交付影响不大,可立即整改完毕,损失低于2000 元的情况
2 严重问题:影响下道工序或影响产品交付,损失不低于 2000 元但未达到质量事故范围
2 烧结厂、第一炼铁厂、第二炼铁厂、炼钢厂、中板厂、厚板厂及轧钢厂需指定人员对质检部抽检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并负责落实整改,需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一般问题需在 8 小时内整改完毕,严重问题需在 24 小时内整改完毕
3 抽检发现的严重问题需在 5 日内向质检部提交纠正措施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1
4 主要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见表一
表一 主要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检查部门序号检查项目考 核额 度考 核 方式第一炼铁厂1铁水罐渣厚超100mm
100 元/ 罐财 务 交款第二炼铁厂3铁水罐渣厚超150mm
100 元/ 罐炼钢厂5钢坯混浇段判定不合格
200 元/ 块6异常坯标识与管理不合格
100 元/ 块7钢坯清理质量不合格及清理漏检
100 元/ 块8钢坯标识管理不合格
100 元/ 块11翻坯检查未按规定执行
100 元/ 块12坯料尺寸超长500mm 以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