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用办公用品的申请 制度与流程(2011 年 8 月试用版)广州狼族商贸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申请及领用制度 1.0 目的 为使办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废止的核准。 3.0 分类范围 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等;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办公桌、办公椅、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等; 消耗性办公用品: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订书钉、笔芯、墨盒、复印纸、传真纸、白板笔、便签等; 4.0 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具体规定: 各部门员工申请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报人事行政部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后购买 新员工到职和临时急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购买,行政部可以适量备用部分物品。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日期定为每个月 20 日前,节假日顺延。 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在人事行政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人事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的保管,便于掌握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5.0 附则 本方案的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6.0 附表 《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 《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