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深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民办医疗机构,应递交以下有关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贵重医疗设备清单及市卫生局颁发的《XX 市装备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XX 市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8、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9、其他有关资料如奖励证书等
流程: (一)受理 办理岗位:行政审批中心经办人 办理时限:即时或 3 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卫生局监察室 工作职责: 1、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2、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审核 办理岗位:医政处、基妇处、中医处经办人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是否监督:否 工作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复核 办理岗位:医政处、基妇处、中医处经办人 办理时限:6 个工作日 是否监督:否 工作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申请事项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四)决定 办理岗位:医政处、基妇处、中医处经办人 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 是否监督:否 工作职责
根据申请材料和复核意见,做出决定
(五)制作决定书 办理岗位:行政审批中心经办人 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卫生局监察室 工作职责
根据审批意见,打印报告,送达回证,加盖公章
(六)送达 办理岗位:行政审批中心经办人 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卫生局监察室 工作职责: 1、及时告知审批结果; 2、向申请人反馈材料; 3、申请人在《送达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