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有新政 XX 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发[2006]4 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背景情况 全省 18 个市县、202 个乡镇、2615 个村委会共有农村居民点 18934 个,农村居民点总面积约 12
06 亿平方米(181 万亩),农村居民人口 512
07 万人,约 110 万户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滞后,至“十一五”计划末,全国农村宅基地平均发证率已达 73%,而我省仅颁发 5 万多本,不到应发证数的 5%,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05 年以来,我省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2005 年,选择陵水县光坡镇武山村委会的贡武村和大补山村为试点村庄,完成 377 宗宅基地的确权试点工作
2006 年,在全省 18 个市县分别选择 1 个以上的试点村庄,完成21 个村庄、4451 农户、5189 宗宅基地的确权试点工作
2007年,在 XX 市建立“示范市”,在 XX 市龙泉镇建立“示范镇”,共完成 22647 户的宅基地确权工作
2008 年,XX 市已全面开展,完成 13543 户;在 XX 市灵山镇建立“示范镇”,完成 5236 户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改革,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