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年】南卫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原来我也可以的! 2011 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校内各学院: 为了鼓励学生发展个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2009 版)中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校即将启动 2011 年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转专业(学科大类视同专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 2011 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康灿华 副组长:信思金 成员:张开鹏周洪赵海信梅建新熊兵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包含所在学院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学院转专业的具体工作。 二、转专业的对象及人数 1、本次转专业的对象为我校 2009 级、2010 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 ①2009 级学生原则上可在学院内部申请转专业; ②2010 级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2、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办学条件和能力,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其中: ① 学院可以批准转出专业的学生比例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 20%。 ② 学院可以接收转入专业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 10%。 三、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已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在 75 分以上(含 75 分),且无不及格课程的; 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注。满足条件二或条件三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在校期间因违纪(或违法)受过处分者; 2、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特招生、国防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4、入学后已有转专业记录或转学经历者; 5、有关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国际合作教育试点班以外的非航海类专业。 五、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1 年 5 月 9 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本院的《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学院 2011 年转专业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