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把手教你填写新版企业所得税(A类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2015 年版)》及填报说明2 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本表。二、表头项目3 1. “税款所属期间 ”: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 “税款所属期间 ”为当月 (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 (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 “纳税人识别号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 位)。3. “纳税人名称 ”: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记载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次的填报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 行至第 17 行。其中:第 2 行至第 17 行的“本期金额 ”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 2 行至第 17 行的 “累计金额 ”列,填报所属年度 1 月 1 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 24 行。其中:第 19 行至第 24 行的“本期金额 ”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 19 行至第 24 行的“累计金额 ”列,填报所属年度 1 月 1 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6 行。其中: “本期金额 ”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 ”列,填报所属年度 1 月 1 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四、各行次的填报1.第 1 行至第 26 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 “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的纳税人填报第 2 行至第 17 行。实行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的纳税人填报第19 行至第 24 行。实行 “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 ”的纳税人填报第26 行。2.第 27 行至第 33 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在填报第1 行至第 26 行基础上,填报第28 行至第 31 行。汇总纳税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0 行、第 32 行、第 33 行。4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一)按实际利润额预缴1.第 2 行“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