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20第六讲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行政征收第六讲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行政征收24/10/20第六讲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确认•一、行政确认的概念•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授权,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的申请,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权利、资格或法律地位等进行确定、认可和证明的行政行为
•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性质――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合法行为、事实或违法行为、事实――未定性的行为、事实或有争议的行为、事实•行政确认所确认的既可以是行政法律关系,也可以是民事法律关系
前者如对公民身份的确认,对专利权的确认,对行政合同的确认等;后者如对收养关系的确认(民政局对收养的确认),对个人、组织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的确认等等
•1、火灾责任认定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医疗责任认定4、公证5、房屋登记、交易登记6、专利、商标权属的确认7、结婚证、离婚证8、独身子女证9、公民身份证24/10/20第六讲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行政征收二、行政确认的特征二、行政确认的特征•一、行政确认的主体是依法享有或行使行政确认权的行政机关或者被授权组织
•二、行政确认的目的在于对某种不明确的事实或状态予以明确
•三、行政确认的内容是个人或组织的法律地位、身份状况、资格、权利义务关系等
它具有中立性
•行政确认本身并不直接设定权利、义务,对于当事人来说,它既不授予权益也不使其负担义务,而只是依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法律关系、客观事实等作出中肯、客观公正的评价或证明
24/10/20第六讲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的基本性质行政确认的基本性质•不同于公民的作证或一般技术人员的纯技术鉴定
虽然公民作证或纯技术性鉴定也具有证明事实的作用,但它不具有国家权利性质的确定性和强制力
同时公民作证或纯技术鉴定也只有经过国家有关机关的审查采用才具有实际效力和意义,行政确认是国家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