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私人房屋修建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 嘉禾县车头镇荫溪村三叉路口建四层私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558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的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1 、工程采纳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2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及生产生活用具等。二、承建项目:1 、乙方根据设计图纸和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2 、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现浇)、楼面、屋顶、盖瓦、天沟、阳台、露台、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 装饰室内粗粉刷、所有墙面粉水泥砂浆、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1 、整栋房屋建设包工费,根据建筑面积定价,每平方米148 元(包含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屋檐计算,各楼层不重叠计算;2 、建筑总面积待主体建筑完工后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以外,承包价格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揽方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四、付款方式:1 、甲方已支付乙方第一层包工费人民币贰万壹仟柒佰元整(¥217,00.00); 2 、乙方完成第二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3 、乙方完成第三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3 、乙方完成第四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甲方即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至乙方工程款总额的95% ,; 5 、剩余的5% 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合同的第六条第3 款支付。五、双方责任:1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2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3 、水电线路实行预埋施工,乙方必须配合水电工(强弱电)进行线路预埋,水电工由甲方负责。六、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