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玉溪供电局车辆管理标准车辆管理标准1总则1.1本标准规定了车辆购置、分配、档案管理、调度、维护、保险理赔、报废的内容和要求。1.2本标准适用于玉溪供电局及所管辖各供电有限公司车辆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2.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2《云南电网公司车辆管理标准》2.3玉溪供电局《交通安全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车辆技术档案记录车辆的来源、变更、使用、维护和肇事情况。3.2车辆维护指对车辆进行日常及定期维护、修理、保养、报修、检验,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4职责4.1局办公室4.1.1负责局行政办公、生产运行及管理用车辆购置的归口管理,负责汇总上报局行政办公、生产运行及管理用车辆计划,负责拟订购置车辆的分配方案。4.1.2负责建立健全全局车辆台账。4.1.3负责车辆修理费、汽油费及相关费用的统计。4.1.4负责办理车辆更新、变更、报废等相关手续。4.2生产技术部4.2.1负责局生产运行及管理用车辆购置的审核及特种车辆的购置。4.3各车辆使用部门4.3.1负责本部门用车需求的编制及上报,负责本部门所第1页共2页用车辆申请报废的工作。4.3.2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车辆技术档案及车辆的日常管理。4.3.3负责组织本部门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评定。4.3.4负责本部门车辆调派、车辆维护及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4.4专兼职驾驶员4.4.1负责出车前和收车后的车况及工具、证件等检查工作。4.4.2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及年度审验工作。5管理内容与要求5.1车辆购置分配1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