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段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延安电务段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段属各部门、车间、工区:现将《延安电务段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延安电务段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主题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处生产技术科,段各部门,信号安技科(存档)西延维管处延安电务段办公室20XX年2月24日印发附件:延安电务段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监管,强化规范,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4号)和《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公通字[1996]82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令(第61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二)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通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三)各科室、车间、工区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发生紧急情况时,统一指挥,方案科学合理,避免因扑救不当,造成的触电事故或扩大火灾范围、加重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消防应急组织电务段成立消防应急领导小组,车间、工区成立消防应急第1页共18页小组,实行三级管理
(一)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段长党委书记-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段、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针对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消防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研讨会,通报上半年消防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布置下半年消防工作
此会亦可与安委会会议同时举行
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消防工作,包括设备及驻地消防工作
(二)段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