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动火管理规定培训考试一、填空题:1、公司确定全公司范围为禁火区域,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焊接和气割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塑料焊、电炉、电烙铁、电钻、砂轮机、砂轮割刀、电热丝烘箱、钻凿水泥地面、吸烟使用打火机、蚊香等可能产生火花、火焰、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2、动火作业分为特别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3、特别危险动火作业。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以及连接物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4、一级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5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别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在车间或单独厂房停产、装置经清洗、清场、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实行安全切断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危害性大小,经安全环保工程部批准,动火作业可以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6、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公司内的任何动火作业,必须在事前办理“ 动火申请表”和“动火许可证”的手续。7、清洗清场。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容器、设备、管道及装置动火作业前必须严格根据“产品的岗位操作法”进行工艺清洗,根据“动火前清场标准操作规程”对生产系统切断隔离、清场、置换、取样检测合格的规定程序操作,并须经危害识别分析等,做好动火作业前的准备。8、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分析,根据现场在“动火许可证”上制定相应防范措施。9、在地面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在“动火许可证”上制定相应防范措施。10、在动火作业前安全监护人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确认;动火作业过程由监护人全过程监控,监控员不得离开动火点,动火人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不得操作。11、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设置,氧气、乙炔瓶必须距离动火点在 10 米 以上(不得暴晒),乙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在 5 米 以上。12、动火期间距动火点 30 米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 米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 10 米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1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 ,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断过 30 分钟,应重新取样分析。特别危险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检测。14、动火分析合格要求。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 时 ,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5% (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