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师基础知识复习资料第一章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第一节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业资格许可
2、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1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
在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3
需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
已确定建筑施工单位;5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施工许可证的申请: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国务院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3个月内开工有效,不能开工需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 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个月
5、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建设单位中止施工前一个月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也要报告,中止施工满 1年,建设单位报发证机关核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开工满 6个月,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6、从业资格分为: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7、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工期、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活动
8、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不得施工
10、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劫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