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1 页 共 5 页安全管理文书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2 页 共 5 页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方针,确保我矿探放水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1、探放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方案》、《探水作业规程》实施。2、探放水钻孔孔由水害防治中心、地测科、安检科、生产调度中心、钻探队和掘进队6 个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探放水设计方案》和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要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字同意。未按规定验收,或在验收过程中弄虚造假的, 考核责任人罚款1000元。3、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探放水钻孔应重新钻探直到合格为止。4、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钻探队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水害防治中心人员联系。经水害防治中心人员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水害防治中心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钻探队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 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钻孔参数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此钻孔不予验收,并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0 元。5、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当班负责人必须做好每个钻孔的施工详细情况、钻孔进尺情况, 并按要求填写《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 、《探放水管理牌板》、《钻孔标识牌》,未完成钻孔施工记录和未填写各类牌板的,考核现场钻探负责人200 元。6、探放水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抱钻、塌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3 页 共 5 页进,钻探队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水害防治中心,由水害防治中心现场确认。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验收时对钻孔进尺小于70m,不计入验收考核进尺, 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7、探放水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钻孔长度进行验收。验收时钻孔孔长度应不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填写的钻孔长度。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钻孔,且钻孔长度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钻孔长度,考核钻探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0 元,考核钻队队长罚款1000 元。8、探放水钻孔验收,其钻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