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一)申报条件:1、工程已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招投标项目)
2、建筑业企业必须具有承建该工程的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已经组织落实,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已组成
其中项目经验、项目安全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与工程相适应,且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人员已经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和班组都有安全教育计划
4、施工现场有健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总包和分包、企业和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7、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已经落实,规模与工程相适应,并有维修保养制度
8、有安全技术措施费计划
9、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五牌一图”已设置,施工围挡和施工现场出入口已按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关于要求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美化市容环境的通知》(温开建【2009】91 号)文件要求落实到位
10、现场文明施工有计划,施工现场区域的临舍、食堂、厕所等已建成或已计划建设
(二)申报材料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四份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五份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4、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工程造价确定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5、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完成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提供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者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项目班组成员名单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并提供岗位证书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原件复核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9、总包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包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