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法重点法条 李建伟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合同条款、合同形式、要约与承诺、格式条款、缔约过失1、合同形式 10 条 要式(书面-一般要式)/不要式(可以口头) 特别要式:书面+有权机关登记/批准(生效) 5 类明确要求书面形式的合同:建设工程、商业借款、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融资租赁合同 不采纳则合同不成立 非绝对 36、37 条 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事实合同),合同成立2、合同条款 12 条 非必备条款,一般具备标的物和数量就可以成立合同 61、62、63 条3、要约与承诺 15 条 要约邀请 4 类: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商业广告可能为要约邀请或要约(符合 14 条) 14 条 内容具体确定-有标的和数量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16 条 要约的生效:到达主义→可撤回(到达前)、可撤销(到达后) 19 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①要约明确规定不可撤销;②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③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作了准备工作 21 条 承诺人必须是受要约人(特定或不特定) 28、29 条 承诺须遵守时间 迟到是受要约人自己造成则无效 30、31 条 承诺须遵守内容 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 26 条 承诺的生效:到达主义 25 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限制解释:只限于不要式的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按 32、33 条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践成合同须有标的物的交付>4、格式条款 39、40 条 提请对方注意,按要求予以说明 不尽到该两项义务格式条款不成立,即使成立也无效 41 条 解释规则: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按普通人理解解释,按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解释5、缔约过失 42、43 条 两种:在订立合同中由于一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成立 在订立合同中利用商业秘密损害对方利益的 58 条 两种:合同虽成立但由于一方过失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44-46 条 3 个模式:⑴合同成立即生效 ⑵ 成立在前,生效在后 ①法律规定合同生效须以批准或登记为前提(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向外国人转让商标、专利的合同) ② 附条件的合同 ③附期限的合同 ⑶ 成立而不能生效 无效合同、被撤销或效力待定而归于无效2、效力有瑕疵的合同 ⑴ 效力待定的合同 47 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48 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51 条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49 条 表见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