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咸安区农村公益性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文艺演出甲方:乙方:区歌舞剧团项目管理部门:咸安区文体新局服务时间: 年 月 日为了仔细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搞好农村公益性服务的意见》(咸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4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甲方同意将本辖区内农村公益性文艺演出项目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制订如下合同:一、公益性文艺演出任务要求 ① 全年开展公益性文艺演出 场 ② 演出按季度均衡安排,每季演出 场
③ 文艺演出每场要保证有 11 个以上节目
演出的节目要结合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和政府中心工作实际进行更新
演出节目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
④ 按时完成甲方和职能局交办的与工艺演出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① 为乙方的公益演出提供必须的演出条件和组织支持,并按合同约定和考评情况按期支付乙方服务费
如因甲方事先没有了解演出所在地条件而导致车辆不能顺利开进或演出场地不能停放流动舞台车等没有基本演出条件的,乙方可以拒绝演出,损失由甲方负责
② 结婚、做寿、开业等庆典演出不在公益演出范畴,乙方无义务提供演出
如甲方确实需要,则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商业演出的收费基数进行协调解决
③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并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评
考评根据《农村公益性文体服务考评细则》执行
④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接受甲方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的会议和业务培训,按要求完成约定劳务,并做到优质服务
② 仔细做好上下协调工作,确保公益性演出工作顺利开展
③ 在合同约定的公益性演出项目范围内,自行管理,自负盈亏
④ 若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并追究甲方经济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