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境内旅游合同(云南省外旅游用)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电话: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电话: 96927 网络投诉:云南旅游电子政务网(http://www
cn)云南省旅游进展委员会 制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24 年 8 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一 部 分 通 用 条 款第一条 合同使用说明1 、本合同供云南省的组团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与旅游者签订省外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
2 、组团社应是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旅行社,以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旅行社分社;经备案旅行社的服务网点只能以旅行社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3 、凡旅游者不在旅行社营业场所签订合同,应注意核实旅行社业务代表的身份、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或旅行社盖章的副本复印件
4 、组团社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应为旅行社印章或合同专用章
5 、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选择本合同条款所提供的选择项,或是自愿在空格处填写完整内容
6 、组团社和旅游者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 旅游报名须知1 、旅游者报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2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有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3 、未成年人以及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参团,其监护人或家属应向旅行社提供书面同意证明
4 、签订合同时须付清全额旅游费用,合同方可生效
5 、机票的签转、退票、更改,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如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的机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6 、旅行社通常无法控制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铺位、座位和乘坐时间,请游客予以理解;对具 体出发集 合时间、航 班 信息、 住宿设施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