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广播电视文艺编导的职能目录content02广播电视文艺编导的职业特征广播电视文艺编导的编创能力要求01广播电视文艺编导的职业特征第一部分什么是广播文艺编导
从节目的创作主体角度讲,所谓“广播电视文艺编导”,是指遵循广播电视媒介平台的特点,针对文艺领域的现实情况,选取适当的素材,以恰当的视角策划、制作符合文艺特点及其存在和发展规律,并符合广播电视节目要求的专业人员
针对节目的大小和性质,他们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以一个有明确分工的团队出现
广播电视文艺编导的概念一、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编创人员构成目前,依据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制作、运营规律来看,并遵照节目内容和类型的差异,编导的职责通常包含或关联着五种岗位,即:编剧,编辑,导演,导播以及(在栏目性节目中从“编”到“导”一体化的)“编导”
此外,还有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就是“制片人”
在此,分别探讨一下这些广播电视文艺节目主要创作人员的构成和岗位职责分工
编剧与编辑“编剧”原指戏剧、电影的文学剧本创作者,在广播电视文艺领域,则泛指为各类(以文本为核心基础的)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创作文字剧本(脚本)或者节目台本(以节目流程呈现的文字稿)的作者
编剧编辑的本义是指对资料或现成作品进行整理和加工
在报纸、刊物、通讯社、出版社及广播电台,编辑工作的范围大体如上所指
通常所说的电视编辑是一个泛称,包括文字编辑、文艺编辑、音乐编辑、音响编辑和图像编辑等
文字编辑,也称语言编辑,不管哪一类电视节目,都需要经过文字、语言的编辑
文艺编辑,专指各种不同文艺形式的编辑
音乐编辑,专指为电视节目和电视剧配乐的编辑
音响编辑,专指为电视节目和电视剧配音响效果的编辑
图像编辑,专指根据电视节目的报道词、解说词而选配图像的编辑
编辑编剧与编辑的区别有两点:一是编剧直接创作作品,而编辑则是修改、加工别人的作品;二是尽管脚本是电视文艺节目生产的基础,但它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