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零、部件加工通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一、透明塑胶件: 技术要求: 1.粗糙度Ra0.4 考核制品光面的模具面; 2.粗糙度Ra25 考核制品毛面的模具面; 3.制品要求成型完整、边缘无披锋,表面不得有磕碰、刮伤、杂点、夹水纹、缩水、变形及裂痕等外观 缺陷; 4.对于多模穴制件需在内表面的非配合面上增加模号和材料的回收标志;对于分模线及水口、顶针的位 置,均需在开模前经相关结构设计人员确认后才能正式开模; 5.未注圆角为R0.2~0.3,未注脱模斜度均按注塑件成型要求选取,常取1°或较小值(一般情况下,制件 内表面脱模斜度要大于外表面的脱模斜度); 6.图中所有尺寸按GB∕T 14486-2008《塑料模 塑制件尺寸公差》或 SJ/T 10628-1995《塑胶制件尺寸 公差》标准中所规定的要求选取,各尺寸均为制品注塑成型后应达到的尺寸(未考虑注塑成型时缩水的 影响); 7.图中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的未注公差,分别按GB/T 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尺寸和角度 尺寸的公差》标准中 m 级和 f 级选取;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均按GB∕T 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标准中 H 级选取; 8.带*标志的尺寸为影响装配及性能的重要尺寸,加工、检验人员要特别注意此类尺寸控制; 9.成形前胶料应进行预热干燥,生产和检验人员要注意成形后制件表面质量,制件不得有扭曲、变形等。 二、非透明塑胶件: 技术要求: 1.粗糙度Ra0.4 考核制品光面的模具面; 2.粗糙度Ra25 考核制品毛面的模具面; 3.制品要求成型完整、边缘无披锋,表面不得有磕碰、刮伤、杂点、夹水纹、缩水、变形及裂痕等缺陷; 4.对于多模穴制件在其内表面的非配合面上增加模穴号和材料回收标志;对于分模线及水口、顶针的位 置,均需模具供应商在开模前把模具资料经相关开发设计人员确认后才能正式开模; 5.未注圆角为R0.2~0.3,未注脱模斜度均按注塑件成型要求,常取1°或较小值(一般情况下,制件内表 面脱模斜度要大于外表面的脱模斜度); 6.图中所有尺寸按GB∕T 14486-2008《塑料模 塑制件尺寸公差》或 SJ/T 10628-1995《塑胶制件尺寸 公差》标准中所规定的要求选取,各尺寸均为制品注塑成型后应达到的尺寸(未考虑注塑成型时缩水的 影响); 7.带*标志的尺寸为影响装配及性能的重要尺寸,生产及检验人员要特别注意此类尺寸; 8.图中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的未注公差,分别按 GB/T 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尺寸和角度 尺寸的公差》标准中 m 级和 f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