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产品管理规范 1 : 目的 对产品外借的用途、产品外借的流程、外借产品的管理、外借产品的归还做明确规定,确保外借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2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借产品。 3 : 职责 3 .1 产品外借人员提出外借产品申请,并对外借产品妥善保管,按期归还; 3 .2 业务人员对于客户外借的产品,负责与其签订维护协议,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收回外借产品或办理销售; 3 .3 产品部负责 3 .3 .1 审核业务员的信用、以及仓库的库存情况,并对外借产品进行监控; 3 .3 .2 业务专员:负责与客户签订维修收费的协议,以及产品外借或者更换协议,并办理相关商务手续; 3 .4 产品供应部仓库负责提供外借产品; 3 .5 生产检验部测试组:对外借产品归还后进行检验,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检测数据和报告。 4 : 外借产品的起因 因为下述用途,公司产品可以实施外借: 4 .1 客户试用:客户提出需要对产品进行试用,由业务员办理外借手续,(商务)业务部与客户签订《产品外借协议》,客户应支付产品押金。客户借用公司产品应该在协议期内予以归还,如果超过协议期,应该自动转为产品销售,由业务员督促客户办理相关手续,并收缴货款。 4 .2 销售备货:为了提高业务反应速度,各销售中心可以进行适当的备货。备货产品必须是当季畅销产品。备货产品由销售中心经理起草《备货计划》,办事处的备货量,按型号分别计算,不得超过上个月销量的1/3。该计划经综合管理部审核,销售中心分管副总批准后,由产品部组织实施。所有销售中心备货应由销售中心经理个人外借,外借期限为1个月,到期如不能实现销售的,销售中心经理应及时将产品归还公司,或者由产品部组织调拨。销售备货严禁在销售之前进行拆封。 4 .3 促销演示:对于公司促销的新品,业务员需要带产品到客户处演示该产品功能的,由销售中心经理统 一 向 公司商务部提出产品外借申 请 ,由产品中心审核。同 一 型号演示用产品在同 一 个区 域 不得超过2个,原 则 上不提供新产品。演示用产品的借用周 期不得超过1个月。 4 .4 产品展示:公司及各销售中心展厅、展台所需要的产品,由销售中心实施统一规划,总部的由企划办理借用手续,各销售中心的由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借用手续,并负责对该产品进行保管。产品展示用的借用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4 .5 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所需的备品、备件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客户服务人员(售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