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经营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所拥有的中华碧玉园 商铺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委托的经营场所位于 ,经营面积: (具体以附件图纸为准)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和他人合租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行或与其他管理机构和人人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根据规定的业态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本合同约定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
自甲方将商铺正式与乙方交接之日开始计算时间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根据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双方约定:甲方在购买该商铺享受 优惠和的优惠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前两年免收商铺委托经营费用,后三年根据同类商铺的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收取经营回报费用
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该商铺经营者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和租赁合同,由经营者直接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
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商铺经营者承担,甲方不干涉商铺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和商铺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和商铺经营者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