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资制度为了保证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高员工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从正面引导员工自主管理,在充分尊重劳动效率的基础上,制定了此安全工资管理制度
1、制定并严格实施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安全工资制的激励和制约职能
2、安全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10%,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员工的安全工资必须与岗位安全、班组安全、部门安全、公司安全紧密联系起来
4、员工若出现违反安全工资制度的行为,依据各部门考核办将经予以扣分
5、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各级管理的安全表现予以价值化,最大限度的发挥经济手段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6、不断与企业及社会的进展相适应,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7、利用工资体制解决安全管理问题,使安全工作成为企业进展之中的重中之重
附:《安全工资考核办法》安全工资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之间的互保意识,根据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安全奖罚规定,结合焦化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员安全奖罚实施细则:一、 事故分级规定 1 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医疗费或直接经济损失 1 元—100 元(含 100 元);2 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医疗费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元—1000 元(含 1000 元); 3 级事故(相当于集团公司一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医疗费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元—5000 元(含 5000 元);4 级事故(相当于集团公司二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医疗费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二、 奖罚制度:1、奖励:(1)当月不发生任何事故,奖励情况:车间主任(含主持工作副主任) 奖励 200 元副主任(维修、电工段长) 奖励 150 元工段长、工程师 、统计员、设备员 各奖励 120 元班长 奖励 80 元职工 奖励 60 元 2、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