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 〔2024〕4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等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二五”进展规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资到位、监管到位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要高度重视投资质量和效益,保证《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合理性
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一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进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23 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立了安全进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进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动,深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称“三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