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地租赁合同出租方:娄星区百亩乡赛辉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 下 简 称 “ 乙方”)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和面积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山地位于 村,以实际丈量为准
具风光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己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赛辉村娄新高速西连线高速公路管理处边三角空地十多平方米左右山地一块给乙方使用
该山地上农作物、树木、小广告牌及其他矛盾由甲方负责拆除、解决
第二条 山地用途山地用途:合情合理的原则办企业(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35 年,自 202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管理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租金:初始每亩租金人民币捌佰元整,之后按每五年5%上调,即第一至五年租金 800 元/亩,第六至第十年租金840 元/亩,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租金 882 元/亩,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租金 926 元/亩,第二十一年至第二十五年租金972 元/亩,第二十六年至第三十年租金 973 元/亩,第三十一年至第三十五年租金 1022 元/亩
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前叁年租金,之后每年九月份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租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
乙方按本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产权证由乙方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管,乙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所有租赁的土地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