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户外 LED 显示屏合作协议甲方:济南龙行四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有效提升甲方企业品牌形象的原则,就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各门店户外 LED 显示屏的安装投放及广告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条款如下:一、甲方在乙方各门店安装户外 LED 显示屏及运营
二、本协议所涉及的户外 LED 显示屏所有权、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三、合同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提出退出本协议止
五、甲方权责(一)甲方权利1、甲方承担本协议所涉及的户外 LED 显示屏项目的设计、规划,并按双方协商确定的位置、方式进行施工
2、为保证该项目所涉及的 LED 显示屏的正常运行,甲方将不定期派员工进入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营业办公场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更换广告内容等工作,乙方应对甲方人员进入该场所提供方便
3、甲方享有所有济南华联超市门店合适位置安装运营户外 LED 显示屏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1、甲方保证安装的 LED 项目的安全性,不对他人或建筑主体造成危害
2、甲方刊登的广告内容不能对乙方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不能做对乙方有商业竞争的广告客户及内容,刊登的广告内容的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3、在没有其他广告内容播放时,甲方应播放公益性或乙方的宣传资料,以不影响乙方企业形象
4、甲方应保证该项目下所涉及的 LED 显示屏运行时间与乙方营业时间一致、同步
5、施工安装期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死亡以及财产损害,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质量造成的人员损害及财、物,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损失费用
第六条、乙方权责(一)乙方权利1、乙方有甲方所安装的 LED 显示屏的使用权;2、在甲方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