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项目类别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机构政务办理中心服务对象法人行业类别住宅与房地产办理期限1、审查、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含重新核准)工作时限: 20 个工作日。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证书变更工作时限:5 个工作日。(资质审查过程中依法需要公示、启动特别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岗位联系人 王忠信 周寅强 联系电话 0571-85216767设立依据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77 号)第三条第二款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4、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5、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二级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到级的资质证书;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和公告》(建设部公告〔2024〕278 号)规定:申请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先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受理条件: 具体条件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77 号)。办理流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资质证书变更(法人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等)(不含省属企业):1、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企业注册地设区市或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2、设区市或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行文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并上报建设厅受理;3、省建设厅随时受理;4、省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省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资质证书变更(法人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等):1、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建设厅;2、省建设厅随时受理;3、省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资质证书变更(法人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变更、股东变更等):1、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建设厅;2、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