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项目合作合同 合(2024)第 号甲方:广西仁源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证号:450100200032160法定住址:南宁市大沙田开发区金沙大道175号法定代表人:李伟东邮政编码:530219李伟东,身份证号:330325196805162232,(持有广西仁源药业有限公司 75%的股权) 何能新,身份证号:530102196407130739,(广西仁源药业有限公司 25%的股权)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开发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 175 号约 25.5 亩地房地产项目,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项目情况 1、项目位置: 本合同项下项目位置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 175 号;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___。 (详见附件一 规划拴桩红线图)2、项目性质: 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16838.75 平方米(折合 25.5 亩); (2)容积率:5.5;建设密度 %;绿化率 %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房地产项目开发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立项、可研、环评、勘察、设计、报批报建等手续,以及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3.甲方不参加合作项目开发建设,实行固定回报率的形式参加合作,不承担项目合作开发任何风险。甲方的固定回报为人民币壹亿肆仟伍佰叁拾伍万元整(¥145,350,000.00)第三条、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广西仁源药业有限公司以出让式取得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 土地使 用权地号:450108001014GB00140。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南宁国用[2024]第 618639 号;国有土地使用终止日 2053 年 11 月 20 日。 该土地现状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3.南宁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4]14 号南宁市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纪要,同意该宗地由工业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广西仁源药业有限公司申请 6700 宗地改变土地用途的复函》(南国土资函(2024)420 号)批准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第四条、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