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拍卖经济学经济学:是一门讨论人类的行为选择及如何将有限的资源或者稀缺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社会科学.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1、 试证明收益等价定理。又称等价收入定理,是拍卖理论中重要的定理之一。我们可以将收益等价定理简单的表述为:在符合独立私有估价、竞买人对称以及风险中性的假定条件之下,无论采纳四种拍卖方式的哪一种,期望拍卖价格是相同的,而且获胜者的收益也是相同的。在理解此定理时,我们应特别注意亮点:第一、收益等价定理只是指在一些合理的约束条件保证下,采纳这四种拍卖方式最终的收益 都是相等的。在现实拍卖中,这几个约束条件很难同时满足,因此收益等价定理只是对理想状态的一种描述。第二,收益等价定理并部意味着在四种拍卖规则中的每一次拍卖,都必定会给拍卖人带来相同的收入,而是指每次拍卖的预期收益都是相同 的。(一) 荷兰式拍卖和第一价格密封拍卖是策略等价的(二) 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与英格兰式拍卖是等价的(三) 四种拍卖方式都是帕累托最优的2、 试论述合谋行为对拍卖的影响。在英格兰式拍卖和第二价格拍卖中,竞买人更容易达成合谋协议,进行恶意串通。第四章:拍品的供求与价值 拍品:是指通过拍卖方式进行配置的产品或服务。拍品的一般属性,拍品具有:效用性(即使用价值)、稀缺性和价值。拍品的特别性:(一) 拍品的绝对稀缺性(二)拍品的不了替代性(三)拍品的供给和需求的不确定性,拍品供给的不确定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拍品的供给者(或委托人)不固定,二是指可提供拍品的数量和品质不确定。拍品的需求的不确定也包括两方面:一是拍品的需求群体不固定,二是需求量的不确定性。(四)拍品价值的随机性和成交的价格博弈性。由于拍品独特性、绝对稀缺性及供给与需求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拍品的价值确定缺乏可比性和参照性。(五)拍品的品质和瑕疵风险。我国对于拍卖行为有专门的《拍卖法》调整,该法明确规定,拍卖人对拍品瑕疵有告知的义务,但拍卖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性中只要满足 一条就可以进行拍卖)拍品的种类:根据标准不同将拍品划分不同的类型(一)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二)动产和不动产(三)自由流通资产、闲置流通资产和禁止流通资产,闲置流通资产指资产的流通范围有一定限制或对买受人有一定的条件约束。(四)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五)强制委托拍品和支援委托拍品(六)文物艺术品和非文物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