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谈谈我国应在产品责任法律中引入惩处性损害赔偿制度谈谈我国应在产品责任法律中引入惩处性损害赔偿制度作者马东晓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摘要〕 迄今为止,惩处性损害赔偿金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已经存在二百余年,且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该制度在美国的产品责任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对美国的产品责任法甚至侵权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一制度的起源、进展、性质特点及其在我国的进展现状进行详细介绍,分析该制度存在的利弊,以期阐明在我国产品责任领域中建立惩处性损害赔偿金制度的必要性
关键词: 产品责任,惩处性损害赔偿金惩处性损害赔偿金(punitive damages)制度从其在英国产生至今已经有二百余年的历史,其在美国的勃兴也已经有近半个世纪,但即便如此,今日在世界各地乃至在上述两个惩处性赔偿制度有悠久传统的国家,对这一制度合理性的争论却从来没有停息过
本文希望通过对英美法中的惩处性损害赔偿金制度的介绍,并结合对我国产品责任侵权纠纷现状的分析,进而阐明在我国产品责任领域中建立惩处性损害赔偿金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起源和进展损害赔偿作为惩处措施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2000 多年以前古巴比伦时期的《汉谟拉比法典》
罗马法中的《十二铜表法》也规定了惩处性赔偿的内容
但主流观点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惩处性赔偿案件最早出现在1763 的英国,即 Huckle v
Money 案
该案中,原告是一名报社的工人,因政府对报社进行搜查而被非法拘禁,于是原告对政府官员提起诉讼
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陪审团有权决定适用惩处性损害赔偿金,并最终对被告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出了 300 英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