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昆山波尔曼酒店挂 账 协 议 书编号: 甲方:昆山海翔置业有限公司波尔曼酒店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就贵公司(单位)在本酒店客房及用餐消费挂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本酒店的标准向乙方提供客房及餐饮服务并保证客房及菜品的质量2.甲方按协议所约定的价格和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2
1 乙方客房优惠价格按本酒店《普通商务协议》中的价目表执行2
2 乙方在本酒店的餐饮消费可享受 九 折(海鲜、酒水除外)3.乙方有客人入住时,需提前(淡季至少 1 天,旺季及节假日至少 2 天)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甲方预订部或营销部
其中,应注明:1 客人姓名(包括所属公司)2 客人来源和到店日期 3 客人估计住店间夜数 4 客人期望房型要求 5 房费付款方式(特别注明公司付账或客人自付)6 其它要求4.乙方明确并接受甲方的退房时间规定
即:中午 12:00 之前
12:00 至 18:00 期间退房,甲方加收半天房费;晚上 18:00 以后退房,甲方按全天房费收费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客房内一切设备
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客房设备损坏,乙方应根据重置价赔偿
二、挂账确认范围: 1.乙方需指定被授权代理人(不宜超过 2 人)
在此协议签字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被授权人名单、身份识别号码及签字字样(加盖公章)
客房预定以传真方式加盖确认章为准(部门章或公章)或授权人亲自至前台预定
2.每次消费后,乙方客人应在甲方前台列出的账单上签字确认
甲方在查核乙方挂账确认无误后给予挂账,否则乙方应即时付清账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享受的本协议约定的挂账特权不可转让
乙方任何事项变化:包括如所有权、董事、经营地址、实际出资额、银行账号、被授权人、经营性质等都必须在变化发生的 7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