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全称):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 消火栓系统、稳压系统。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五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3、暂停施工。发包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发包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方可延续施工。 4、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4 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 2 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 5 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个工作日内日数: 日历个工作日内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 GB50242-202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2024 年版)GB50261-9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50166-92 等相应法律规范的合格等级。 五、合同款与支付 1、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1) 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承包方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核实已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