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印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的设置说明 说明 一、机构信用代码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 18 位,具有唯一性、经济性、广覆盖性、实用性和兼容性的特点。 机构信用代码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各类机构,不影响现有其他机构代码的派发和使用,与其他代码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覆盖现有全部机构代码,是各类机构的“经济身份证”。 二、申请机构信用代码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表的所有信息均应填写完整,没有该项信息的除外,如暂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机构可不填写“开户许可证棱准号”,无“纳税人识别号”、“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机构可不填写该项; 2.“申请机构名称”和“注册地址”应填写登记证明材料上的机构全称和地址; 3.“登记部门”包括工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宗教管理部门、外交部门、人民银行、其他; 4.“登记注册号类型”包括工商注册号、机关和事业单位登记号、社会团体登记号、民办非企韭登记号、基金会登记号、宗教证书登记号、其他; 5.“组织机构类别”包括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其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法人、未登记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机关法人、机关的内设机构、机关的下设机构,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宗教活动场所,境外在境内成立的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其他; 6.“经济类型”包括内资、国有全资、集体全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其它内资,港澳台投资、内地和港澳台投资、内地和港澳台合作、港澳台独资、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投资、国外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国外投资,其他; 7.“上级机构(主管单位)”填写要求:对于分支机构填写上级机构信息,对于集团公司下属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填写集团公司信息,对于事业单位填写主管单位信息,对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填写业务主管单位信息,其他情况可以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