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安全责任书 篇一:农村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农村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方:村村委会乙方:(建房农户)丙方:(村镇建筑工匠)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农房建筑质量和施工人身安全,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负责本行政村农村建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和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二、丙方必须持有《建筑工匠职业资格证书》,乙方和丙方必须严格按建房审批内容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并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 三、乙方和丙方不得以雇工和帮工的形式,让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者参与房屋拆除和建造等工作。 四、施工用脚手架和升降机必须按建筑规范要求设立和操作,涉及人员通行地段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网;如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一切施工,并做好加固和保护措施。 五、施工用电必须请供电部门专业电工安装接线并做到安全操作,提倡用电三级保护。 六、不准在村庄道路、人行道上堆放建筑材料及挖坑,石灰水池等必须设立防护设施。 七、甲方对乙方和丙方在建房过程中对违规和违章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上报镇城建办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对乙方和丙方因不听制止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附:《xx 县农居民建房安全生告知书》 请各农户、施工企业、工匠在施工前必须认真阅读,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年月日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镇城建办存档一份。篇二:自建房屋建设安全责任书 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附件) 为了确保村民自建房屋安全,减少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附件。 一、自建户自建房屋时,必须签订《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板桥小城]自建户安全责任承诺书》,并遵守《[板桥小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述约束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自建户建房时必须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严格按照板桥镇政府对[板桥小城]项目的统一规划进行施工。 三、自建户建房前应将开工时间、施工工期、建筑面积、建筑设计、施工队伍、建房所使用符合标准材料等情况报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时填写《板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