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政策范文大全 申请探矿权需缴纳的费用 [导读]1.登记手续费。在国土资源部登记的项目,每个申请 100 元;在各省登记的项目,每个申请 50 元。 2.探矿权使用费。第一至第三勘查年,每平方公里每年100 元;从第四勘查年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 100 元,但是最高部超过每平方公里 500 元。 需要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的项目 [导读]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2.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3.外商投资勘查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4.石油、天然气及放射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5.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探矿权申请审批要件及办文时限 [导读]1.探矿权新立申请 ⑴《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 3 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 3 份纳经评估确认的采矿权价款。 ⑵ 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一式 1 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 1 份); ⑶ 探矿权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或涉外项目探矿权申请人的《非法人营业执照》,公民申请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1 份); ⑷ 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复印件,1 份); ⑸ 勘查计划、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 份); ⑹ 资金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 份); ⑺ 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原件或复印件,1 份); ⑻ 交通位置图(1 份); ⑼ 涉外项目还应提交探矿权申请人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 份); ⑽ 合作勘查项目申请还应提交合作合同(复印件,1 份)。 2.探矿权变更申请 ⑴《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3 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 3 份); ⑵ 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一式 1 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 1 份); ⑶ 勘查许可证(原件); ⑷ 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复印件,1 份); 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申请应在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提交,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⑴ 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申请报告; ⑵ 采矿权评估报告原件; ⑶ 确认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按变更类型不同,还应提交如下文件: ⑴ 扩大或缩小勘查范围的,应提交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1 份); ⑵ 变更勘查主矿种的,应提交勘查年度报告或勘查工作阶段性报告(1 份); ⑶ 探矿权人改变名称(包括法人代表易人)或改变地址的,应提交: 探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