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政策范文大全 申请探矿权需缴纳的费用 [导读]1
在国土资源部登记的项目,每个申请 100 元;在各省登记的项目,每个申请 50 元
探矿权使用费
第一至第三勘查年,每平方公里每年100 元;从第四勘查年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 100 元,但是最高部超过每平方公里 500 元
需要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的项目 [导读]1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外商投资勘查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石油、天然气及放射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投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探矿权申请审批要件及办文时限 [导读]1
探矿权新立申请 ⑴《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 3 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 3 份纳经评估确认的采矿权价款
⑵ 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一式 1 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 1 份); ⑶ 探矿权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或涉外项目探矿权申请人的《非法人营业执照》,公民申请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1 份); ⑷ 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复印件,1 份); ⑸ 勘查计划、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 份); ⑹ 资金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 份); ⑺ 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原件或复印件,1 份); ⑻ 交通位置图(1 份); ⑼ 涉外项目还应提交探矿权申请人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 份); ⑽ 合作勘查项目申请还应提交合作合同(复印件,1 份)
探矿权变更申请 ⑴《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3 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 3 份); ⑵ 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一式 1 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 1 份); ⑶ 勘查许可证(原件); ⑷ 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