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爱心护理工程研究发展中心成都黄再军医院医疗安全责任书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解决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结合我院院科两级管理的有关文献规定,特制订本医疗安全责任书: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等医疗核心制度。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重视医德修养,认真推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当全部责任。三、各级医师的查房统计或批示必须在病程统计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承认;多个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精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统计及时清晰,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点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避免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院领导同意,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发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普通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眷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映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眷阐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上述状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五、对危重病人的急救必须及时,救治方法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毕并出具书面统计。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眷阐明和统计,必要时需病人家眷在病程统计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时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六、对某些特种检查(涉及 CT、MRI 等)、特殊治疗(涉及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耗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眷解释清晰,获得家眷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七、凡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