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行政法学课件VIP免费

行政法学课件_第1页
1/29
行政法学课件_第2页
2/29
行政法学课件_第3页
3/29
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第二节行政立法行为第二节行政立法行为第三节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第三节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第一节抽象行政行为概述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从动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静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二)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由于它们可以反复适用,且对象具有普遍性,故又有学者称之为普遍行政行为。1.对象的普遍性;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3.准立法性;4.不可诉性。常见抽象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行政执法事项的若干规定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河南大学生创业优惠税收政策一览1.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行为;以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依据、内容和目的为标准,可以将抽象行政行为划分为制定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行为规则;以抽象行政行为的权力来源为标准,可以将抽象行政行为划分为依授权制定行为规则的行为和依职权制定行为规则的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以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程度与效力等级为标准划分为:2.除行政立法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一)行政立法有效成立的要件三、抽象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3.行政立法公开发布。抽象行政行为的有效成立,是指抽象行政行为在完成其法定程序,具备相应法定要件后正式对外发生法律效力。2.行政立法经行政首长签署;1.行政立法经享有相应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讨论决定;(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大体与行政立法相同,但不及行政立法严格。其区别主要有三:1.其它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不以相应行政机关正式会议讨论决定为必要条件;2.行政首长签署是所有抽象行政行为成立的必备条件;3.公开发布也是其他抽象行政行为成立的必备要件。第二节行政立法行为一、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点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第一,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的行为;第二,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所为的行为;第三,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一)行政立法的概念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二、行政立法的分类(二)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一)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三)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二)行政立法的特点(一)行政立法的主体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3.国务院直属机构;5.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三、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7.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二)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1.国务院的立法权限;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立法权限。2.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立法权限;6.作为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四、行政立法的原则行政立法必须依法进行。“依法”中的法主要指宪法和法律,但也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依法立法包含四层含义:(一)依法立法原则2.依据法律、法规关于相应问题的规定立法;3.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立法;1.依据宪法、组织法和立法法规定的权限立法;(二)民主立法原则4.行政紧急立法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宪法所设定的紧急状态条件。民主立法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立法时,应通过各种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证民众广泛地参与行政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行政立法草案应提前公布,并附以立法说明;2.将听取意见作为立法的必经环节和法定程序;3.要向人民公布对立法意见的处理结果;4.要正式公布已通过的行政立法文件,对直接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行政法学课件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