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足调动广大员工的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工资分派坚持“按劳分派、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同时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结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工资调节
第四条 本规定的工资是指每月底前发放的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各类补贴、绩效工资和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的效益奖
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
第五条 公司综合部是公司工资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行使考勤监管、工资编制、复核等职责
第六条 工资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
个人所得税和个人应缴的养老、医疗保险由公司按规定在工资中扣除,并向有关部门代缴
第二章 工资构成与管理第七条 公司根据员工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专业性等状况,作为评定和支付员工工资的根据
第八条 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补贴+绩效工资+效益奖五部分构成
一、基本、职务(岗位)工资,占工资总额的 70%:按照不同的公司,不同的职务(岗位)分为不同的类别和若干个档次(详见公司工资级别表)
二、补贴,占工资总额的 20%:除司龄补贴、夜班费外,其它补贴统一在补贴项目中体现,涉及房补 7%,误餐补贴 5%,电话补贴 5%,上下班交通费 3%,且一律按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司龄补贴,即在我司服务每届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增加司龄补贴费 15 元,在本公司外的工龄不予计算
公司不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作为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占员工工资总额的10%
由该员工的直接领导每月对其本月完毕任务状况、工作态度、出勤状况进行考核,并以此为根据发放绩效工资
四、效益奖:效益奖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承包合同等状况另行制订发放方法
效益奖于第二年财务审计后发放
第九条 工资级别的拟定一、员工基本工资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