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现根据市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合对象及运行时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对象为本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
××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行时间为××年4 月1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结束
二、基本原则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政府组织、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费参加、多方筹资的原则
2、以大病统筹为主,实行大病统筹和家庭帐户相结合补偿模式的原则
3、以收定支, 收支平衡, 略有节余, 保障适度的原则
4、按比例补偿的原则
5、严格管理,民主监督,公开办事的原则
三、基金筹资标准我市市区××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个人缴费和市、区政府资助的筹集机制
人均基金标准为40 元,其中:参保农民个人缴费10 元,市、区财政分别按照实际参合人数人均元和元标准进行补助
低保户人员的个人缴费,经区民政部门确认后,由区财政部门予以专项补助
四、基金组成和使用的政策调整市合管委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广大群众的实际要求,对××年度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和使用进行了如下调整:1、调整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有效结报时间,即从××年 4 月 1 日开始,到××年12 月 31 日结束
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大病统筹和家庭账户相结合的补偿模式
大病统筹基金按人均30 元标准设定,主要用于住院治疗费用的支付,原分段补偿的比例不变,其中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起付线从原来的300 元降为 100 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仍为300 元
家庭账户基金按照人均10 元标准设定,每个参合家庭可得到一张合作医疗家庭账户就诊卡,使用权归参合家庭所有,年内有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