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基大厦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立基大厦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1、 甲 方: 公司地址: 2、 乙 方: 公司地址: 第二章注 释1、 除合约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之意义:1.1“业主” 指甲方所开发的立基大厦项目之全体业主。1.2 “工作日”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正常工作之日 子。1.3 “本合约”指本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1.4 “管理处”指乙方为管理甲方开发的物业而设立在物业内的日常管理、办公机构。2、 本合约内之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约的结构和含义。第三章物 业由甲方开发的 项目物业,包括:物业所属之停车场、出入口处等所有公共场地和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附属设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章 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为使甲方物业管理达到一个高的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物业顾问服务,务求使物业公司的管理法律规范化、科学化,确立日后物业的管理高水准。第五章 服务期限1、 服务期限本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具体日期视甲方开发进度而行:大致为:开盘前后 1 个月,交房前 3 个月,交房后 8 各月)。第六章 管理顾问服务范围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对甲方提供前期物业介入咨询指导服务。2、物业销售推广配合为了更好地促进物业之推广、销售,乙方应在物业销售过程中全面配合市场销售的宣传与推广。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商标有关的相关标识。乙方应参加产品说明会、对销售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全面提升销售人员对物业的理解,对后期物业服务有全面、充分的认识,以便向客户更好地推介本项目。3、员工上岗培训乙方作为甲方物业顾问为配合物业交付使用前设备调试、验收及物业接收情况,乙方将负责安排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为管理处员工进行上岗前系统培训。 -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企业理念、职业精神和有关知识、技能、服务态度的培训,使员工在入职时能全面掌握应具备的理念、职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了使全体人员在接管物业后能迅速适应环境和进入工作状态,接管前将组织甲方物业人员集中组织强化培训,具体如下:序号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目标1基 础 培 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