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楼梯石材镶贴分项工程承包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分项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工程承包合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承包方式:劳务计量承包。自带施工工具,按设计和法律规范要求质量标准承包楼梯石材镶贴作业人工费的施工,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四、承包范围:图纸设计中包含的所有 室内楼梯、走廊和电梯前室地面石材镶贴、踢脚 线粘贴、室外台阶和残疾人坡道石材及其他需要粘贴石材的部位等 所有工序 及相关作业 , 根据施工图纸石材的粘贴及材料的场内运输、倒运、扛料上楼等全部工作。 以及现场在 施工作业中所需的一切施工用具和生活用具(如:无齿锯、电缆、电线等)。五、施工费计算办法:承包单价:楼梯石材镶贴 45 元 /m ² ,踢脚线粘贴 15 元 /m ,所有 材料卸车及人工抗料上楼合计 25 元 /m ² (接触面积,包工不包料), 工程量按实际镶贴面 积计算,工程款均以最终决算为准。六、工期要求:A1#---A3#楼、A5#---A9#、B1#、C3#楼 2024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月 10 日前完成;B3#、B5#、25#车库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5 日前完成。工期延误: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竣工,延误工期总天数 1-3 天(含第 3 天),认罚1000 元/天;延误工期总天数 4-6 天(含第 6 天),认罚 2000 元/天;延误工期总天数 7 天(含第 7 天)以上,认罚 3000 元/天;同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施工开始时间从样板确认时间计算,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况工期顺延。 七、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1、乙方应严格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9-2024 的要求进行施工,达到合格/优良标准。甲方将根据以上标准对乙方进行实测质量检查。以验收合格后的样板工程为标准进入大面积施工。在完成每项施工部位或工序后,经乙方仔细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部复检验收。2、石材分项工程施工至少满足以下要求:(1)石材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业主和设计要求;(2)石材有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