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运营合作协议甲方:厦门商报发行有限公司乙方:疯友桂林米粉金尚店为提高乙方的产品销量,乙方授权甲方代运营乙方旗下 金尚店 的网络营销,同时在移动网络和地推方面帮助乙方开创新的销售渠道,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日常到店营销
具体代运营条款如下:一、外卖产品发布和配送1
1、甲方帮助乙方在淘点点或其他网络平台上推广和营销,以及帮助乙方进行地推和报纸等宣传,为广阔消费者查询乙方外卖服务、订购外卖产品提供便利
乙方负责提供外卖产品以及关于外卖产品的信息等,并且乙方在每个产品上给予甲方一定利润折扣,作为代运营的费用
(在此协议中,经双方协商,乙方的菜品以市场价的 8 折给予甲方)1
2、乙方委托甲方全权开发网络交易功能(包括甲方管理淘宝支付宝账号以便于做推广与促销的结算)并具有排他性,甲方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乙方的外卖产品可在线接受网络或者移动网络消费者订购
甲方向订购外卖产品的消费者收取相关外卖费用,并按规定时间将费用支付或结算给乙方(乙方以订单为凭据向甲方结算均可)
3、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订购乙方的外卖产品并由甲方收取费用后,甲方配送中心应负责将用户订购信息用微信文字的形式发送给乙方和甲方配送人员,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订单并制作外卖产品(规定时间一般为10分钟左右)
假如乙方拒绝用户订单或未及时确认订单的,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
4、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配送中心告知的取餐号码为凭证及时到达并且取得乙方产品(规定时间一般在20分钟以内)
在取得产品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产品配送给消费者(由于配送范围基本控制在两公里以内,规定配送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若出现意外应及时向配送中心报告
5、整个提货及配送流程尽量控制在四十分钟左右(特别情况除外)
消费者通过移动网络或是网络平台下单,此时消费者需提前付款2
甲方配送中心收到订单,并且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