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广告服务合同(适用于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告)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工商银行 分(支)行地址: 联系人:传真: 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廊坊市春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 联系人: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广告服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为以下第 A 项。 A 代为制作、设计 平面 广告; B 代理发布 广告; C 其他: 。 二、广告制作和设计 2.1 本合同项下广告由 乙方 负责制作和设计。 2.2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制作和设计的,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广告的制作和设计;广告样稿(或样带、样片)应事先送甲方审核,经审核广告样稿(或样带、样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予重新制作和设计,确保在前述时限内完成广告设计和制作工作。 2.3 乙方制作、设计本合同项下广告,使用的图片、文字或其他资料属于第三方拥有的著作权等民事权利保护范围的,应取得该第三方的使用许可,相关许可文件应提交甲方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4 甲方对乙方代为制作、设计的广告拥有全部著作权。 三、广告发布 3.1 无论本合同项下广告由何方制作、设计,乙方均应在广告发布前负责对广告内容和发布形式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如广告内容和形式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提供广告样稿(或样带、样片)和发布方案供乙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代理发布。 3.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需要办理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的,由乙方按规定及时办理,甲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3.3 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发布本合同项下广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3.1 发布媒体: 3.3.2 发布内容和形式:以甲方确认的样片、样带或样稿(见附件)为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改动广告发布内容和发布形式。 3.3.3 发布时间:2024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3.3.4 通过广播电视发布广告的,发布时段为 ,共 次,每次发布时长为 ( 秒/分)。 3.3.5 通过报纸或图书期刊发布广告的,发布时间为 每周三或周 五 ,共 10 次,每次 半版,版面大小为 235 ( mm ) *150 (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