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2 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合伙合同概述 从广义上讲,合伙包括个人合伙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伙
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规定了两种形式:一种是个人合伙,即两个以上的公民(自然人)根据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组成的合伙;另一种是法人间的合伙,即是指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一种联营形式
合伙合同的概念 所谓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合同为基础的
所谓合伙合同,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合伙合同的特征 合伙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因此,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2)合伙合同是以经营共同营利性事业为目的的合同
合伙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合伙人经营共同事业,因此合伙合同并非为交易合同
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经济目的,才能成立合伙
这与一般合同中各方当事人有各自的目的、其追求的经济目的正相反不同
对于合伙人所经营的共同事业的性质,只能为营利性的,不是非营利性的
合伙人经营的共同事业必须为共同的,即该事业关系合伙人全体的共同利益
也就是说,事业的成败,对于任一个合伙人都有利害关系
若当事人所经营的事业仅由一人享受共同经济利益,则不属于合伙
(3)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在合伙合同中,各个合伙人均负有出资的义务,而且各合伙人的出资义务互有对价关系,所以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