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营场地租赁协议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生产经营场地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将坐落在民和县川口镇米拉湾行政村 ,面积为 11253
52 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甲方用于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4月 30 日止
乙方应于 2024 年 5 月 1 日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壹万陆千元,每年壹拾玖万贰仟元
2、自开始计付租金之日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起,甲方必须于每年 5 月 1 日前向乙方支付下年度租金,3、以上款项甲方采纳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时,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1、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场地
2、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服从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管理,
4、甲方须按期向乙方交纳租金,并缴纳各项税费、支付水电费等费用
(二)乙方义务:1、乙方须保证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并享有处分该场地的权利
2、乙方在交付场地给甲方使用时,应保证本场地在出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协议的使用目的要求
3、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继续出租该场地,在相同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租该场地的权利,经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1、在协议期内,假如甲方将该场地的租约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协议对第三方继续有效
2、乙方转让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