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24 年【】月【】日签署:甲方: 乙方: 鉴于:1、甲方是一家 公司,拟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加大对 业的投资;2、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为依法设立并且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昆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万美元,主营业务为【】。3、目标公司为乙方持股 100%的有限公司,其中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受让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 1 条 定义1.1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下列含义:目标公司指有限公司。标的股权指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非流动资产指现行会计准则中所指非流动资产(不含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指2024 年 7 月 31 日。关联方指就一方的关联方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或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与该方受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共同拥有一个实体至少 50%的表决权,或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共同拥有一个实体的经营管理的权力,或能够对个人施加重大影响。第三方指乙方及其关联方和甲方及其关联方以外的任何个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工作日指中国的任何除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外的一天。交接基准日指2024 年【】月【】日。交接完成日指有关方签署《交接协议》之日。相关期间指审计评估基准日之后至交接基准日之前的相关期间。《审计报告》指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和【】)。《 资 产 评 估 报告》指由【】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元指人民币元。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1.2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在本协议中:(1)凡提及与目标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义务、情况或事宜之处系指能够对目标公司的净资产产生累计人民币 万元或以上影响的义务、情况或事宜;(2)本协议中引用的会计科目,如总资产、所有者权益、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其含义与我国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