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工作目标是
规范和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和监督,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和预、决(结)算审核方法,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价,力求使财政投资项目造价最合理,尽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操作程序 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的“暂行规定”、“操作规程”要求和《XX 县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评审工作的实际,评审中心在接受委托后将坚持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组织项目评审小组
接到评审任务后评审中心组织项目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对该项目组织全过程评审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2、资料审查
评审小组对建设单位的申请报告、送审资料和相关业务股室签署的资金来源及意见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由建设单位填写预(结)算送审资料登记表,如有漏报应要求及时补报,并详细记录追收资料的时间,由评审组长和建设单位共同签收
评审中需要追报的资料建设单位应及时送达
3、制定评审方案
由评审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应包括项目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内容、需勘验的隐蔽工程、评审时间
评审方案经评审中心主任认可后实施
4、开展学习培训
根据项目的具体评审内容及要求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评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专业资料
(二)、项目评审阶段 1、项目初审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方案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必须到项目现场勘察、核实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工程量等;对评审重点、难点和疑点内容要在现场书面取证、量度、拍照以备查,反复核实、仔细计算;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详细记录和计算,及时向评审中心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解答;评审工作底稿必须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存入项目档案
评审报告披露问题应充分,要有分析,有评价,有建议;初审完成后由初审人员签署初审意见
2、项目复审
复审主要对评审原则、依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