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十一五森林采伐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国家林业局将来我区开展森林采伐情况调研
为积极配合这项调研活动,××区林业局对全区 2006-2008 年度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森林资源状况 根据 2004 年调整数据,××区林业 总面积为 33681
7 公顷,有林地面积 32601
7 公顷,总蓄积量为 105167
8 立方米,比 1999 年蓄积量增加 25
其中生态公益林 13568
7 公顷,主要分布在××区的东部、中部地带,其他乡镇房前屋后的天然林也划为生态公益林;商品林面积 19033 公顷,总蓄积量为 558288
2 立方米,商品林主要以××区南部为主,其他乡镇街也有少量的分布
二、2006-2008 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及林木采伐计划执行情况 1、“十一·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依据及执行情况 ××区“十一·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于 2004 年 11 月底开始正式进行外业数据调查
依据有关资料: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1/1 万地形图、原始小班卡片,2004 年国家重点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资料,以及 2000 年至 2004 年森林采伐统计资料及造林资料(含退耕还林、环城生态工程、新造林面积)等,到实地进行全查和抽样调查
全查以国有林场、驻军部队等为单位独立编限;抽样调查分三个层次进行,即全区及乡镇、村
外业完成后进行内业数据统计整理,统计森林资源状况,分项编制我区森林采伐限额量
全项工作历时半年多,于 2005年 8 月编制完成
“十一·五”期间,我区认真落实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 十 一 · 五 ” 期 间 年 森 林 采 伐 限 额 的 通 知 》 ( 鄂 政 发[2006]31 号)和《省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年森林